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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1月4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0-12-25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本次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按照先前通知要求进行提名。

二、提名要求

1.认真学习。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省科技奖励办通知(附件1)和《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附件2),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2.严格遴选。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提名要求),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

3.及时申报。请各单位根据《手册》,按照相应提名书填写说明组织材料,并严格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8283页),切实做好形式审查。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4日11时前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见附件2《手册》81页)及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2021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学院名称”

(二)提名公示

科研处将各单位报送的提名公示材料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汇总上报。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通用项目自2021年1月12日起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提名阶段,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各提名单位、专家对提名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对提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将取消后续评审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提名时间要求

网络提名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2月7日16时。

、联系方式

1.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0532-83150209,内线:8199

2.青岛市科技局:0532-85911893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单位提名汇总表.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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